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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湖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工作已全面展开

根据国家有关政策、法律法规规定,县政府于二○○四年四月十六日印发了《太湖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暂行规定》,依照县政府规定,我县率先在安庆八县(市)建立了太湖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,基金总额为151万元(其中县政府拨1万元储存于县农行、省担保公司拨150万元储存于县龙山信用社),按照与县联社的协议,担保放大比例为12,因而担保公司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担保的贷款最大额可达到301万元。

目前下岗失业人员经社区(企业主管部门和居委会)推荐到县就业局审核的总人数有90余人。近日,县劳动保障局、县担保公司将分别派人组成2个小组分头对申请人员上报的资料及营业场所进行全面审核,确定每笔贷款额,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局签章,担保公司与其签约。根据申请人数预测,本月小额贷款发生额会达到120万元,至八月底前301万元可能全部放完。